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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国亮:从“走出去”到“走进去”:着力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思考
2023-10-27 来源:历史数据 本站编辑:历史数据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对新时代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提出了“七个着力点”,其中明确指出要“着力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国际传播是外宣工作的核心,是提升中国国际话语权、展示中国国际形象、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促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方式,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当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通过国际传播不断走向世界,有效实现“走出去”的战略目标。“走出去”只是国际传播的基础,它侧重于传播力的提升,涉及传播的广度和力度。而“走进去”则是国际传播的核心,它侧重于影响力的提升,涉及影响的深度和效度。在我国已经日益实现“走出去”战略目标的基础上,当前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应该着重放在“走进去”,即要通过国际传播真正让中国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成为凝聚全球话语共识、引导国际舆论发展生态、推动人类文明交流互鉴等的核心力量。

 

加强中国话语建构,走进国际话语格局中心

 

提升中国国际话语权是加强国际能力建设的中心任务。话语本身就是一种权力,具有建构性功能。米歇尔·福柯曾指出:“话语传递着、生产着权力;它强化了权力。”话语是权力的载体和呈现,深刻影响着权力的发展。当前国际话语格局是“西强我弱”,因此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要加强中国话语建构,不断提升中国国际话语权。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着力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创新对外宣传方式,加强话语体系建设,着力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增强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其一,要加快国际话语生产,解决好“讲什么”的问题。要围绕世界减贫问题、全球环境问题、全球维稳问题、全球粮食安全问题等加快国际话语生产,不断生产出具备中国特色的代表性话语,如中国梦、“一带一路”、人类命运共同体、全人类共同价值等,不断构建具有中国标识性的话语体系。其二,要转换国际话语叙事方式,解决好“怎么讲”的问题。要融通中外话语文化,融贯中外对人、事、物的话语阐释和宣介习惯,以世界人民普遍接受的话语叙事方式进行国际传播。特别要加强数字化叙事,以图、文、音、影的方式形象生动地进行话语叙事,让世界人民更好、更便捷、更全面地认识中国。其三,要依托国际话语平台,解决好“哪里讲”的问题。要依托首脑外交活动、领导人会晤机制、各类国际会议、人文交流活动、国际体育竞赛等国际平台积极发出中国声音、传播中国精神、表达中国诉求、宣介中国主张、贡献中国方案,使中国话语成为国际社会的主流声音,提升中国话语的创造力、传播力、公信力、感召力、影响力。其四,要加强国际话语人才培育,解决好“谁来讲”的问题。人才是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建强适应新时代国际传播需要的专门人才队伍。”要制定国际话语人才培养战略,完善国际话语人才培养体系,畅通国际人才培养渠道,造就一大批融通中外历史文化、掌握国际传播技术、精通媒介信息运营的专门人才,不断把人才优势转换成国际传播优势,推动我国走进国际话语格局中心。


加强中国媒体建设,走进国际舆论格局中心

 

造就强有力的外宣旗舰媒体是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基础支撑。外宣旗舰媒体是中国共产党对外宣传的喉舌。当前,西方主流媒体主导国际舆论走向,导致存在太多我国被误解、被污蔑、被抹黑的错误言论。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国际舆论格局是西强我弱,西方主要媒体左右着世界舆论,我们往往有理说不出,或者说了传不开。这个问题要下大气力加以解决。”因此,要着力打造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外宣旗舰媒体。只有走进国际舆论格局中心,才能营造有利于我国发展的国际舆论环境。其一,要加强外宣旗舰媒体的导向性,加强国际舆论引导力。要打造具有较强国际影响的外宣旗舰媒体,形成信息采集、转换、生产、传播、互动、反馈一体化发展的国际媒体传播链条,顺应国际传播领域移动化、可视化、社交化、视频化的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实现贴近不同区域、不同国家、不同群体受众的精准传播方式,强有力地向世界各国讲好“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把国际舆论引导到有利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发展方向上来,不断提升引导国际舆论走向的能力。其二,要加强外宣旗舰媒体的斗争性,加强国际舆论批判力。批判是思想的搏斗,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斗争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那些妖魔化、污名化中国和中国人民的言论,要及时予以揭露和驳斥。”外宣旗舰媒体是进行国际舆论斗争的重要武器,必须巩固外宣旗舰媒体的政治立场,提升外宣旗舰媒体的斗争精神和斗争艺术,通过外宣旗舰媒体有力驳斥西方敌对势力鼓吹的“中国威胁论”“中国崩溃论”“中国霸权论”等错误论调,有力批判国际舆论对我国的恶意污蔑、唱衰、围堵。其三,要加强外宣旗舰媒体的权威性,加强国际舆论号召力。权威性是提升外宣旗舰媒体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基础。一个丧失权威性的媒体,是难以产生国际舆论号召力的。外宣旗舰媒体要以过硬的专业性为基础,坚持宣传报道的真实性、客观性,增强在国际舆论领域的可信度和认同度,围绕重大国际事件和国际热点问题作出客观公正的媒体阐释与宣介,及时有效地回应国际舆论问题,积极引导国际舆论发展走向,不断加强国际舆论号召力,推动我国走进国际舆论格局中心。

 

加强文化认同,走进国际文化格局中心

 

加强文化认同是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根本要求。文化具有建构性,能凭借自身的独特魅力产生广泛的凝聚力、感召力和影响力,从而把文化的力量转化为推动一个国家发展的现实力量。文化是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国际文化格局仍然是西方国家在主导,这种世界文化格局导致世界文化发展具有排他性,压制了其他民族文化的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文化遭到西方国家的遏制和压制。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就要加强文化认同,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推动中国文化走进世界文化格局中心,打破西方国家主导的国际文化格局。其一,加强创造转换,提升文化转化力。对外传播中国文化的过程中,要提升中国文化的创造转换能力,找准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的共通性,把中国传统天下为公和天下大同的社会理念、民为邦本和为政以德的治理思想、天人合一和万物并育的生态理念、讲信修睦和亲仁善邻的交往之道等文化理念融入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文化传统,以世界人民普遍接受的文化习惯来传播中国文化,让世界人民全面认识中国、理解中国、支持中国。其二,加强情感共振,提升文化感召力。在国际传播中,要以情感交流和心灵沟通为主线,把握大势、区分对象、精准施策,遵循差异化和分众化的原则,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把具有永恒魅力和当代价值的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使其成为温润人心、启迪心智、滋养心灵的文化食粮,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进世界人民的内心深处,不断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感召力。其三,加强文艺输出,提升文化影响力。文艺输出是国际传播的重要方式,是传播中国独特的价值观念、道德理念、审美情操的重要文化载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向世界宣传推介我国优秀文化艺术,让国外民众在审美过程中感受魅力,加深对中华文化的认识和理解。”这就要求,要围绕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加快推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文学、艺术和影视等文艺作品,努力创造更多既反映中国价值观念、精神文明、道德品质,又具有思想性、创造性、艺术性、观赏性的国际文艺作品,以此不断提升文化认同,推进中华文化走进世界文化格局中心。

 

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是新时代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着力点,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提供的重要历史机遇,是事关我国对外发展的重大任务。必须要在“走出去”的基础上,着力加大“走进去”力度,通过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推动我国走进国际话语格局中心、国际舆论生态中心、国际文化格局中心。(作者系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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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
2024-12-23 来源:历史数据 本站编辑:历史数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
(2024年12月12日)

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是有效衔接供需、促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的重要基础。为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制度规则,推动交通运输跨区域统筹布局、跨方式一体衔接、跨领域协同发展,形成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为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效率、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坚实保障。

二、深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改革

(一)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综合交通运输统筹发展、运行监测、公共服务、科技创新、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职责体系和运行机制,统筹推动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行业发展。推进公路收费制度和养护体制改革,推动收费公路政策优化。构建全要素水上交通管理体制,完善海事监管机制和模式。持续推进空管体制改革,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发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

(二)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发展。强化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政策协同,推动跨区域跨领域重大项目前瞻性谋划和统筹实施。做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规划的衔接。在重点区域、城市群、都市圈加强综合交通运输工作协同。

(三)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开展综合交通运输相关立法研究论证,推动完善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健全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和计量体系,完善综合交通枢纽、联程联运等重点领域标准,加强多种运输方式标准衔接。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统计调查体系,加快交通基础设施长期性能科学观测网建设,加强对公众出行、交通物流、交通碳排放等的动态监测。

(四)稳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自然垄断环节改革。以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加快推进铁路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明确自然垄断环节和竞争性环节范围。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铁路建设运营。促进铁路运输业务经营主体多元化和适度竞争,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运营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支持地方控股铁路企业自主选择运营管理模式。

(五)健全多式联运运行体系。以联网、补网、强链为重点,适度超前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提升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能力。严格交通基础设施关停关闭程序。积极发展铁路(高铁)快运、甩挂运输、网络货运、江海直达、水水中转等运输组织模式,加快铁水、公铁、空陆等多式联运发展,推动“一单制”等规则协调和互认,加快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主体。推动冷链、危险货物等专业化运输发展。

(六)推动交通运输绿色智慧转型升级。按规定开展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保障规划实施与生态保护要求相一致,强化交通运输能耗与碳排放数据共享。完善交通运输装备能源清洁替代政策,推动中重型卡车、船舶等运输工具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加快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深入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持续实施自动驾驶、智能航运等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

(七)完善交通运输安全与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把安全发展贯穿交通运输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加强风险源头防控,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强化旅客、危险品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防范遏制交通运输领域重特大事故。强化交通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物流保障体系建设,提高重点区域、关键设施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强化重点物资和国际集装箱运输保障能力。落实省级政府对地方铁路管理职责,压实铁路沿线(红线外)环境污染治理和铁路沿线安全整治、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属地责任。

(八)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对外开放制度创新。提高航运保险承保能力和全球服务水平,推进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交通互联互通合作,充分利用中国国际可持续交通创新和知识中心等现有平台促进全球交通合作。加快构建国际物流供应链体系,建设多元化的国际运输通道,完善面向全球的运输服务网络,提升物流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三、完善交通运输市场制度

(九)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将交通运输领域纳入市场准入效能评估重点范围,加强对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的评估、排查、清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等领域市场退出机制,依法规范退出条件、标准和具体程序,强化安全运营、节能减排等要求。

(十)完善交通领域价格机制。完善铁路、公路、港口、民航等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统一、公开、透明的价格体系。加强对国际海运等重点领域价格监测分析。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机制。对交通运输领域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十一)破除区域壁垒和市场分割。清理和废除妨碍交通运输统一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动态发布不当干预统一开放交通运输市场建设的问题清单。推动完善约谈制度,及时纠正交通运输市场建设中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等问题的政策措施。

(十二)依法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健全支持交通运输领域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制度,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对待;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保障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贷需求。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保持交通运输领域涉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十三)深化交通运输领域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健全铁路等领域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研究制定铁路、邮政等领域公益性服务目录清单,研究完善公益性服务标准、补贴等规则,加快推进铁路、邮政等领域国有企业公益性业务分类核算、分类考核。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完善铁路、邮政等领域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领导班子薪酬管理制度。推动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

四、优化交通运输市场要素资源配置

(十四)优化土地和空域资源配置。加强部门和地方工作协同,按规定强化交通运输重大项目的用地、用海、用能等资源要素保障。优化铁路场站、公路场站、港口、机场、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等相邻设施功能定位,统筹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与能源等基础设施空间整合、共建共享,加强高速公路设施在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间共用共享。扩大空域资源供给,实施空域资源分类精细化管理。积极稳妥推进航线、时刻等资源的差异化、精准化、协同化管理,科学合理增加临时航线的划设和使用。

(十五)提升资金保障能力。落实相关财税政策,推动交通运输发展。深化交通投融资改革,完善铁路、邮政、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的资金政策和管理权责,完善公路养护管理、水运建设养护、通用航空建设发展的各级财政投入机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交通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研究长期融资工具支持交通运输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设立多式联运、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等产业投资基金。

(十六)推进数据和技术赋能交通运输发展。依托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布局,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加快推进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推动区域间、部门间、部省间综合交通运输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强化数据分析应用,深化数据资源综合开发和智能应用。完善各种运输方式数据采集、交换、加工、共享等标准规范,推进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编制行业重要数据目录。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平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排查和风险评估。完善交通运输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体系。

五、完善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机制

(十七)健全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规则。完善交通运输领域市场监管程序,加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公开监管标准和规则,推动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以城市群、都市圈为重点,加强跨区域监管协作,鼓励跨区域按规定联合发布交通运输统一监管政策、法规及标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强化行业和企业自律。完善交通运输新业态监管制度和经营服务规范,促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十八)完善综合执法制度机制。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持续开展交通运输、公安部门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统一执法流程和标准,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十九)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市场竞争状况评估,依法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利用数据、算法、技术等手段排除限制竞争、侵害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依法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网络道路货运等平台经济领域开展跨部门协同监管和服务。依法加强对交通运输新业态经营者集中审查。

(二十)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能力。强化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加强各类监管方式衔接配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完善电子证照标准体系,推动行业电子证照信息跨部门共享和互认互信,推进交通运输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扩面增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

(二十一)维护消费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消费投诉信息分析,动态研判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优化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提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效能。改善交通运输领域从业环境和工作条件,规范企业经营和用工行为,依法保障货车、船舶、出租汽车、公交车等司乘人员和快递员等群体合法权益。

六、加强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强化协同,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结合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维护全国交通运输市场统一开放前提下,开展区域交通运输市场一体化建设先行先试。及时梳理总结、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研究形成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指数,促进全国统一开放交通运输市场建设。交通运输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开展跟踪评估和工作指导,稳妥有序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营造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良好社会氛围。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